佛罗里达州的案例凸显了预先指示的必要性
生前预嘱
作者:Jeff Levine 来自医生档案
2001年4月24日(华盛顿) -- 围绕一名37岁的佛罗里达州妇女昏迷11年的护理问题而进行的激烈法律斗争可能在周一结束,因为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干预此案。
迈克尔-斯基亚沃一直认为,维持其妻子特丽的喂食管应该被拔掉,应该允许她死亡。然而,她的父母鲍勃和玛丽-辛德勒说,特丽确实对他们有反应,她可能会康复。
她的康复可能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如果它真的到来的话。但辛德勒夫妇说,这比移除她的生命支持系统并让特丽饿死要好得多。自从1990年她心脏病发作以来,她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窘迫的是,迈克尔声称特丽不想通过英雄般的手段维持生命,但她没有准备一份被称为生前遗嘱或预先指令的文件,而这份文件会建议医疗和法律官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使本案复杂化的是特丽的70万美元的医疗信托基金,迈克尔将继承该基金。
迈克尔-威廉姆斯,医学博士,约翰霍普金斯医院的神经科医生和伦理委员会的联合主席,努力避免这种悲剧性的冲突。
"我总是预计这将需要不止一次的谈话,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当我进去的时候,我必须向家属宣布坏消息,自然会有一种情绪反应。... 我不认为这是对我工作的阻碍。我实际上认为这是一个必要的部分,"威廉姆斯说。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遇到过上法庭的案件,尽管有些案件被提交给了医院的道德委员会。
实际上,1990年颁布的一项联邦法规要求医院向病人提供关于他们希望如何处理临终关怀问题的一般信息。此外,每个州都对这些文件应该如何准备制定了标准。
"我认为预先指示不是写在石头上的文件。我认为它是一个对话的邀请。它是一个开始的地方。... 我认为谈论[病人的愿望]可能是最重要的事情。特别是与医生讨论这个问题。"在神经科重症监护室工作的威廉姆斯说。他说,这些生与死的讨论几乎每天都会出现。
然而,匹兹堡大学专门研究医患关系伦理学的内科医生鲍勃-阿诺德(Bob Arnold)说,有时医生自己也不愿意提出这些问题。"他说:"我认为他们不舒服的原因是,他们担心如果他们提出来,病人会放弃希望,或者他们不会认为医生在尽力让他们好起来。
毫不奇怪,估计只有10%到20%的病人是在为最坏的情况下制定了具体的指示后进入医院的。
"我发现,人们一旦谈及此事,就会发现这是一种相当大的解放,因为......它解决了一些重要的问题,而且他们能够把它当作已经决定的事情来处理,"Partnership for Caring的首席运营官和公共事务主任Garey Eakes, JD告诉医生。
他的团体为那些想为有一天可能无法为自己做出重要医疗决定的人提供指导。
虽然看起来很吓人,但准备一份生前遗嘱可以很简单,就像在纸上列出你的想法,或与你身边的人讨论你的感受。更复杂的文件包括授权给可以代表你行使一些权力的人。医疗保健声明指定一个有合法权利的人作为你的医疗决定的代理人。
Eakes亲眼目睹了在家庭中爆发护理纠纷时可能发生的情况。他是米歇尔-芬恩(Michelle Finn)的共同律师,她为结束丈夫休的治疗奋斗了三年。这位曾经的电视主播在1995年卷入一场车祸后陷入了明显不可逆转的昏迷。讽刺的是,埃克斯说,就在车祸发生前,芬恩曾要求律师准备一份预先指令,这样他就不会陷入医生所说的永久性植物人状态了。
然而,芬恩的家人坚持要让他们的儿子活着,而且,在弗吉尼亚州法院允许拔掉休-芬恩的喂食管的最后一刻,该州州长站在家人一边进行了干预。最终,米歇尔-芬恩取得了胜利,并在1998年结束了治疗,这导致了休的死亡。随后,弗吉尼亚州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法案,给予米歇尔约73,000美元的赔偿。
这段经历,除其他外,使Eakes致力于帮助他人规划生命末期的护理。
"埃克斯说:"医生需要对家属保持敏感,但也要非常有意识地了解病人的意愿。
威廉姆斯表示赞同。"如果我认为我们处于应该继续治疗的情况下,我会告诉家属,但我总是在尽可能了解病人意愿的情况下尝试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