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伤害
工人是否为生产力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作者:医生编辑部撰稿人 来自医生档案馆
2000年2月21日(华盛顿) -- 在德尔波特州哈贝森的一家鸡肉屠宰场当工人的近9年时间里,沃尔特-弗雷泽的表现超过了他周围的所有人。他每天要从他面前的传送带上取下一只活的、往往是不情愿的鸡,然后把它的脚挂在他头上的线上;从那里把它抬到屠宰室。
他的同事们认为这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他们竭力避免。但弗雷泽自豪地谈到,他在一分钟内挂了多达26只鸟--"我在那里是个领导者"--并向年轻的工人展示了一天的艰苦劳动。
但弗雷泽已经为他的生产力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在过去两年中,他曾三次接受手术,以修复手腕和手部的囊肿和其他损伤--他的医生说,这些损伤是由于他的工作需要重复运动造成的。他的肩膀和手也有严重的关节炎,同时还有下背部疼痛。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的官员对弗雷泽的情况非常了解--以至于在去年11月,当该机构提出旨在防止此类伤害的新法规时,他们邀请他在华盛顿特区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经过八年的政治斗争,OSHA公布了一项标准,要求许多雇主制定工作场所工效学计划,根据情况,其范围包括进行员工教育,修改工作任务,提供不同的工作站或设备。其目的是阻止与工作有关的肌肉骨骼疾病(MSD)的上升趋势,包括那些被称为重复性压力或重复性劳损的疾病,这些疾病占每年向劳工统计局报告的所有职业伤害的三分之一。
这种伤害超出了困扰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与计算机有关的腕管综合症,包括各种软组织和关节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到收银员、行李搬运工、肉类包装工、面包师--任何工作经常需要提重物、高空伸手或其他重复性工作的人。虽然这些伤害的经济成本很高--1997年,MSD占工人赔偿金每3美元中的1美元,而OSHA估计雇主每年的账单超过150亿美元--但也有高度的个人损失。MSD可能使工人永久丧失工作能力,使他们无法从事他们的工作或执行日常任务。"OSHA局长Charles Jeffress说:"重要的是我们要记住,有真正的人在那里受到伤害。
但许多商业团体和立法者说,OSHA提案中的措施本身就需要不必要的开支。他们以科学证据不足为由,认为在有确凿证据证明工作场所的工效学确实导致(或可以补救)MSD之前,政府不应该监管这个问题。"全国制造商协会的就业政策主任Jennifer Krese说:"科学界和医学界对MSD的原因缺乏共识。"当然,这还不足以证明这种规模的规则是合理的。"
许多研究,包括1998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NAS)审查的研究,涉及66位骨科手术和职业医学方面的主要专家,表明工效学至少可以对MSD的部分原因负责。NAS报告说:"物理工作因素[如举起沉重的箱子或设备]可以影响工人的组织和结构所经历的负荷[应变]",并补充说:"研究清楚地表明,具体的干预措施可以减少从事高风险工作的工人的肌肉骨骼疾病的报告率。"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关于这个问题的一项新研究,将重新审视目前的医学发现,并仔细研究如何预防这些疾病,预计将在2001年初完成。
但大多数专家都认为,这些伤害很少仅仅是由工效学引起的;往往涉及到各种诱因,包括工作时间表、活动节奏和工作中的时间压力。任何想要量化任何特定因素的责任的人都会发现这是一个难以研究的问题。纽约特殊外科医院的骨科医生和关节置换手术专家Russell E. Windsor, M.D.说:"很难应用关键的科学方法来确定在若干小时内重复进行的特定动作会导致伤害。与工伤事故不同,重复性伤害的起源是 "微妙的",他补充说。他补充说:"许多不同的东西都可以起作用。它不像有一根钢管打在你的头上。''
即便如此,OSHA坚持认为有足够的证据来推进工效学计划,并指出了许多成功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雇主已经通过自愿的调整来减少工作场所伤害。这并不总是意味着购买新的设备;有时只是允许更频繁的休息或改变工人的任务就可以了。当设备确实需要修改时,它可以像改变桌子或键盘的高度一样轻微。但它也可能像购买新的起重设备或重建整个装配线一样重要。
没有人假装这不会花费雇主的钱。OSHA认为企业可能的成本为每年42亿美元,而小企业管理局说这将更像是180亿美元。食品批发商的代表说,仅在他们的行业中,他们面临着260亿美元的初始成本。
"波士顿Holland and Knight律师事务所的就业法专家Miriam McKendall法学博士说:"这将是一场大仗。"我认为一些[法规]会通过,"她补充说。"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气候和我们在选举前的情况。她说,国会可能会向OSHA施压,要求推迟安装新的法规,直到新的NAS研究完成之后。
OSHA正在接受公众对该提案的评论,直到3月2日,3月和4月将在华盛顿特区、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和芝加哥就该问题举行听证会。书面意见必须在2000年3月2日之前,以一式两份的形式提交给OSHA立案办公室,立案号S-777,Room N-2625,U.S. Department of Labor,200 Constitution Ave. N.W., Washington, D.C. 20210。电话:(202)693-2350。10页以下的意见可以传真到备审案件办公室,电话:(202) 693-1648。